写信日期 2023-12-05 回复部门 孝义市民政局
信件内容

我们夫妻二人患不孕不育抱养亲戚家孩子,孩子到现在没法落户,多次去民政局办理收养证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去派出去咨询,派出去说必须有民政局办理收养证才能给孩上户口,多次去民政局办理工作人员各种推脱不给办理,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文化程度没多少,望领导们帮帮孩子,孩子每次生病医院不能去没有户口挂不上号不能看病,没有户口孩子的医疗保险办理不上,预防针打不上,孩子以后还要上学,我们也是愁的慌,望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办理收养证。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12-05
回复内容

你好,市民朋友:

关于落户问题:凭孩子出生证明或DNA鉴定报告予以落户,根据上级要求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提供被收养人的户口,须先有户籍才能办理收养登记。

按照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06号文件规定:因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办理收养登记时,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

(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

当事人如符合以上条件请前往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