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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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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位推进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出台《中共孝义市委、孝义市人民政府高质量建设法治孝义行动方案(2021~2025年)》《孝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并列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题,专题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市政府向市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健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市全面依法治市各协调小组实体化运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专人联系、规范公文运转、定期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办事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职能作用,研究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2022年制发法治建设工作文件14个,函件11件。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划分,形成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是围绕中心统筹谋划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吕梁市有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围绕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等重要部署、重大改革、重点项目,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审批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四是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和市委党校重点课程,连续五年举办干部基本能力法治专题培训班,市委党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20余场次。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二)推进职能转变,政府履职效能稳步提升

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编制乡镇(街道)153项权责清单目录,规范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建立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构建起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体制。

二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编制《孝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将24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业务指导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向开发区赋权14项审批职能。持续开展“五减一优”专项行动,78项常办事项审批时限由1743天缩减为355天,审批效率提升79.6%。持续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出107项“一件事”,全年办理109件,其中企业开办93件。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取消审批事项10项、审批改备案6项、优化审批服务31项、实行告知承诺26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截至目前,全市监管事项认领986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996项,监管行为录入123770条,监管行为覆盖率70.28%,位居吕梁市第一。

三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山西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等法规政策文件,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孝义市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出台42项具体举措。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铺开10项承诺制区域评估,出让标准地1035亩,全代办项目64个。实行企业开办“1110”改革(1张表单、1个环节、1天办结,0成本),实现1个窗口、1个流程的一站式服务,确保企业开办4小时内全流程办理完毕。全年净增市场主体10440户,净增率24.93%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7×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市民服务中心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设置15台自助服务机,可办理107项“一件事”、78项高频审批事项、105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跨省通办事项、8项商圈“一件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放置便民自助机。开展“好差评”政务服务评价,通过PC端、二维码、政务大厅平板电脑、自助机、电话等渠道,31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参评,共收到好评381937条,好评率100%。畅通12345热线服务,编写便民手册,提高工单处办效率,全年受理工单105796件,按期办结率98%

(三)完善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孝义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规范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程序。2022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集体会议研究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共76份。实行集体民主决策,凡是涉及重大决策事项,全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实行公众参与,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实现一事一档。

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认真贯彻《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所有以政府和政府办出台的文件制定过程中司法局、法律顾问、市场监管局提前进行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今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提高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有关部门、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按时回复率达100%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政府及27个组成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实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所有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发文、行政合同、请示报告、会议纪要等政府行政行为,全部提请司法局、顾问团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贯穿行政行为全过程。坚持司法局负责人和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会议研究议题提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全面修订完善全市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建立健全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总指挥部、17个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应专业救援队伍间的指挥调度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指挥效能。组建应急综合救援大队,建成应急综合救援基地,明确专职安监人员107名,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开展450名村(社区)三员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市市级层面保留9支执法队伍,依法梳理1540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乡镇层面,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城市管理、劳动监察、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事项清单、工作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对未纳入综合执法队的其他执法领域,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执法领域间的执法协作,不断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意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直执法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细则。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业执法制度》《农业执法责任制》《农业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通过持续推行“三项制度”,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市共有持证执法人员721人,其中乡镇人员179人。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2022年全市共组织15次“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2次专题线下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全覆盖。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文化市场和文物保护、劳动保障、教育培训、住建消防、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对易发生重大安全隐患的领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排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排查评估,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等综合协调办公室作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跨部门执法协同协作,提升执法效能。特别是深刻汲取12·15”案件教训,持续以“零容忍”态度严格执法、高压监管,推动全市矿产资源秩序持续好转。

(五)健全监督体系,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定期通报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情况。加强对重大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力度,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完成对20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86项、市政协委员提案158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率逐年提升。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及时更新发布法治建设信息。强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开设热点政策集成栏目,提高便民利企政策的精准推送,拓宽政策咨询解读渠道。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583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3621条,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类信息5548条,重点领域信息3115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70次,发布意见征集24期。

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加挂“孝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增设8名正式工作人员。每年20万元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善行政复议立案规则、调解规定、案件审理规则等制度。2022年共受理复议申请20件,审结19件,1件正在审理中。持续关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金融和市场监督等重点热点领域案件,完善诉前预警、诉中办案和诉后反馈机制,办理市政府应诉案件15件。

(六)创新平台建设,基层治理法治化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出“绿色通道”“延伸服务”“温馨邮寄”等法律服务便民新举措。大力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覆盖16乡镇(街道)、61个村(社区),提供免费咨询3211件,满意率达100%。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展公证“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全年受理援助案件385件,办结各类公证事项469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教育,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孝义司法”抖音、微信,推出系列普法短视频,为群众讲清“身边法”。

二是建立多元调解工作机制。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通过资源整合、系统集成,初步建成“1+4+8+N”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体系(1个矛盾纠纷调处集成平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4个调解受理窗口,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心理服务指导、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雪亮工程”指挥中心、退役军人事务服务8个功能区划,N个部门进驻协调解决)。16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村(社区)、20大重点行业领域全部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初步构建起人民调解与司法、行政调解联动的多元调解机制。2022年矛调中心共接待群众走访19404284人次;调解矛盾纠纷706件,调解成功699件,占比99%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印发1+3+X”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年度学法计划,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10次市委中心组、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13次政府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专题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10次,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素养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印发《孝义市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考核方案》《孝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市级领导和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各级党政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法治建设,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是突出抓好一体建设项目。成立试点工作推进专班,市级领导包联,一体推进“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普法教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四项工作。制作非遗保护以案释法普法短视频,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书法等法治文化作品展;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殡葬改革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宪法主题公园(胜溪湖森林公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永泰花园)各1处、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4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处(六中);崇文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还需完善。有效运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等方式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有差距;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距离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还有短板。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人员不足、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需深入推动落实,基层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还需用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发力,部分便民利企政策措施还需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围绕国企国资改革、金融创新等工作,充分运用法治化思维破解难题的理念不新、措施不多、力度不够。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教育,列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持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实施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围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依法行政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重点领域,提出改革发展举措,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三是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府系统抓落实、“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领域及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是着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支撑保障机制。加快补齐法治人才短板,发挥好法治专门力量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数字孝义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科技保障。